京华时报讯 (记者杨凤临) 一对年过七旬的夫妇,因家庭琐事被儿媳、孙女合伙辱骂殴打致住院治疗。一气之下,老夫妇将儿媳与孙女告上法院,要求二人赔偿医疗费等共计8000元。近日,房山法院审结此案。
老夫妇诉称,张某是自己的儿媳,王某是自己的孙女。儿媳与孙女因家庭琐事与他俩发生争吵,冲突不断升级,竟然发展成辱骂甚至殴打。因儿媳、孙女不同意赔偿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,夫妇俩将二人诉至法院。
老人的儿媳张某辩称,她和女儿从未殴打过两位老人,老人所述并非事实,故不同意赔偿。
法院查明,老夫妇与二被告因琐事发生口角并相互拉扯。事后,老夫妇到医院就医,支付了医疗费1500元。法院判决认为,原被告双方发生口角时均不能克制,并相互拉扯,所以老人的就医费用应由原、被告双方共同承担。故判决张某、王某赔偿老王夫妇经济损失750元。
(原标题:老两口遭儿媳孙女合殴)
文章关键词: 殴打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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